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比選方式組織實施“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現誠邀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投標。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服務。
2.項目編號:HXZXBX(2024)02
3.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4.最高控制價:人民幣8.75萬元。
5.本比選公告在瀘州市匯興集團(http://ibnmarin.com)公開發布。
二、參選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參選人單位、現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
8.供應商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報名時間
1.本項目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5日(北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節假日除外)。本項目報名方式采用線上報名,報名請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填寫。將加蓋了公章的《報名登記表》、營業執照、法人授權委托書、報名費繳納憑證、法人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以掃描件(PDF格式)形式發送至郵箱1098632787@qq.com,并將報名費用轉賬至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賬戶;報名聯系人:雷先生,聯系電話:13696106500。(賬戶名稱: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開戶行:瀘縣元通村鎮銀行福集支行;賬號:2010200000169078)。
2.比選文件資料費:人民幣200元/份。(售出不退,報名資格不允許轉讓)
注:1.已辦理報名并成功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的,不代表通過資格性、符合性審查。
2.需要開票的,將開票信息及轉款回單(加蓋公章),單獨發送至郵箱:1098632787@qq.com,如有疑問,請聯系雷先生(電話:13696106500)。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1.遞交參選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4年7月29日10:30,各參選人當場提交密封好的報價資料,經現場開封對比后以合理低價中選方式確定中選人,如有投標價格相同的參選人,現場采取隨機抽選方式確定。
2.參選文件遞交地點: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參選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本項目不接受以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方式遞交的投標文件。
五、聯系方式
招標人: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瀘州市瀘縣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226號
聯系人:雷先生
電 話:136 9610 6500
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
附:1.報名登記表
2.比選申請函、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樣本
3.報價函樣本
4.中標通知書樣本
5.合同樣本
附1:報名登記表
參選人報名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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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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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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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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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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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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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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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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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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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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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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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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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寫完整后與報名資料、繳費憑證一并加蓋公章掃描發送至比選人郵箱。 |
附2.比選申請函
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細研究了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項目名稱)共 1 標段比選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內容,在完全理解并嚴格遵守比選公告的各項規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參加本次比選活動。
我方聲明:參加比選抽取時所派的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提供的申請材料全部符合比選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實可信,不存在虛假(包括隱瞞)。擬任項目負責人不同時承擔另外的工程,否則自愿放棄抽取和中選機會。
如我方中選,我方承諾: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選人通過比選公告、合同樣本提出的要約及價格簽訂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約定進行結算審計工作。
2、簽訂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間不更換項目負責人。
3、本申請函屬于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以上為我方參加比選的申請,如違反,則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自愿按照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無條件接受半年內四川省范圍內市場禁入處理。
比選申請人: (蓋單位章)
擬任項目負責人: (簽字)
地址:
聯系方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本單位人員 (姓名,必須是比選申請函中的項目負責人)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項目名稱) 1 標段比選申請、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比選申請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親自投標而委托代理人投標適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申請人名稱:
單位性質:
地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比選申請人: (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附3:報 價 函
致: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1.根據你方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比選文件的規定,經全面研究上述比選文件及補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比選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項目的技術服務,報價為人民幣 0.00元 (大寫金額人民幣0元)。
2.我方已詳細審核并完全接受全部比選文件,包括補充文件(如有時)及有關附件。
3.一旦我方中選,我方保證按你方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比選申請人: (全稱、蓋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
電話: 傳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4:中 標 通 知 書
公司:
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項目通過比選,確定你公司為該項目中標單位。該項目中標金額為 ,期限為自接到審計資料之日起60天內提交審計報告。請于 2024年 月 日前到瀘縣匯興集團二樓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審計部簽訂服務合同。
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5:財務收支專項審計業務約定書
甲方: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服務范圍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清查與咨詢服務,對甲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服務,包括(1)對企業的會計資料,包括會計報表、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的真實、合法進行審計;(2)對企業資產,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及其累計折舊、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進行審計;(3)對企業負債、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的情況進行審計;(4)對企業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真實、合法進行審計;(5)對企業損益,包括收入合法性、入賬的完整性、成本費用支出范圍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和利潤的情況進行審計;(6)針對合規差異查找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及處理方案;(7)針對費用開支存在的問題提出管理建議等執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的程序。
2.乙方對甲方委托的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服務,執行下列由雙方商定的程序并向甲方報告得出的結果:
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第4101號-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對公司提供的原始數據執行詢問和分析,重新計算、比較和其他核對方法,以及觀察和檢查程序。
3.乙方執行的是商定程序業務,并不構成審計或審閱,因此乙方不發表任何審計或審閱意見。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甲方的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甲方管理層妥善保存和提供和本業務有關的全部資料,這些記錄必須是真實的和完整的。
(二) 甲方的義務
1.及時為乙方執行上述商定程序提供所要求的全部會計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
2.為乙方派出的有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主要事項將由乙方于業務工作開始前提供清單。
3.按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業務費用以及乙方人員在執行業務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不含食宿、交通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乙方的責任
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第4101號-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的規定和本約定書的要求,對標的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重要財務事項執行上述雙方商定的程序,并對執行程序的結果出具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財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
(二) 乙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時間完成商定程序業務,出具報告。乙方應于2024年10月31日前出具報告。
2.除下列情況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或標的公司的授權;(2)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法律訴訟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違反法規行為;(3)接受行業協會或監管機構依法進行的質量檢查;(4)監管機構對乙方進行行政處罰(包括監管機構處罰前的調查、聽證)以及乙方對此提起行政復議。
四、業務收費
1.本次業務收費是以乙方各級別工作人員在本次業務中所耗費的時間為基礎計算的。經雙方協商,本次業務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0.00元(0萬元整)。
2.甲方應于乙方進場之日起7日內支付30%,剩余款項于乙方出具報告初稿之日起7日內支付50%,出具正式報告后7日內結清。
3.如果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約定書所涉及的業務服務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簽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約定書第四條第1項下所述的業務費用。
五、報告的分發與使用的限制
1. 乙方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第4101號-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的規定和本約定書的要求,出具清查報告。
2. 乙方向甲方致送清查報告一式6份,供甲方為上述委托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及分發給投資者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
3. 甲方在提交或對外公布清查報告時,不得修改或刪節乙方出具清查報告的任何內容。
六、本約定書的有效期間
本約定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并在雙方履行完畢本約定書約定的所有義務后終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項并不因本約定書終止而失效。
七、約定事項的變更
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業務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業務報告時,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終止條款
1.如果根據乙方的職業道德及其他有關專業職責、適用的法律法規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認為已不適宜繼續為甲方提供本約定書約定的業務服務時,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終止履行本約定書。
2.在終止業務約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其于本約定書終止之日前對約定的業務服務項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業務費用。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約定書的所有方面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并受其約束。本約定書履行地為乙方出具業務報告所在地,因本約定書所引起的或與本約定書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包括關于本約定書條款的存在、效力或終止,或無效之后果),雙方選擇以下第(1)種解決方式:
(1)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瀘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本約定書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瀘州市麥景鄉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B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